更新时间:2022.12.20
不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签订才能法律效力的,拆迁公司不是拆迁的主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
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写清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位、邮编、电话号码; 2、明确拆迁房屋的原因,并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 3、明确房屋现状; 4、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还是房
首先,补偿协议是拆迁方与被拆迁人为明确在房屋及土地遇到征收时应该享有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具有鲜明的行政性,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其次,如果是在被胁迫或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属于“以胁迫的手段”,被拆迁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有:未采用法定书面形式签订的;属于空白协议的;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拆迁程序上存在违法点的;拆迁决定未予以公示的。
拆迁预协议可以像拆迁协议那么写,协议中可以包含以下内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一、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事项。 三、《村委会组织法》第24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
一、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事项。 三、《村委会组织法》第24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合同关系形成后,可以就有瑕疵的民事合同进行权利救济,因此,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
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接受补偿的最需要注意的就是补偿的项目以及其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数额、支付方式;临时安置等方式即补偿等事项。其次,需要注意不要与对方签订空白的补偿协议;再次,如果就补偿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内容不同意,都不要草率的签字。此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协议应当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拆迁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