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区别有: 1、期限不同。 2、执行场所不同。 3、适用对象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
1、刑期不同。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2、处罚方式不同。拘役适用于
刑事拘留后转逮捕不一定会被判刑。刑拘后被批捕与最终是否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没有必然联系。因为中间还有一个审查起诉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可能会出现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三种结果。
三者在执行机关、管制期限、关押与否、假释制度和最低实行执行刑期等多个方面有区别。三者区别解析: 1、执行机关不同。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期限不同。期限上,管制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本质区别有以下区别: 1、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释放或者赦免后五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构成累犯,从重处罚; 2、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
拘役和有期徒刑都属于强制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刑罚,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点: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逮捕后。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再行侦查的诉讼活动。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 1、审查批捕时的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时的补充侦查; 3、法庭审理时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
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治安拘留具有处罚性质。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刑事拘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治安拘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
刑拘是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二者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 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
治安拘留就是行政拘留,两者没有区别。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如下:1.行政拘留的权利由公安机关行使,而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属于人民法院。2.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司法拘留既是诉讼强制措施,又兼有一定的处罚性质。
1、主体不同,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会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