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应当的。股东应当向公司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该出资是股东取得股东权利的对价,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就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议决议限制股东权利。 通过公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的责任为: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原债务人依然要向债权人履行没有转让部分的债务,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一般情况下,转让方无任何过错,协议规定的解除条件也未达成的,则受让方一般不得请求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法定解除事由出现,转让方过错导致合同根本违约(例如,不办理登记)的,受让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就相应损失,请求赔偿。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股权内部转让并不需要所有股东的同意。即使是外部转让,也并不需要全部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
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
应当将未经审批机构批准的股权转让协议视为已成立、未生效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股东可以同意转让股份。就是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者股东。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本合作和人民合作的性质,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是建立在股东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上的。在实践中,如果股东之间的关系极度恶化,股东很难退出。首先
可以。第一,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第三,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履行方式包括交付和产权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出资行为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民事主体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成立,应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状态并无必然关联。股权转让因欠缺必要手续而未被工商部门及时变更登记,或变更登记后又被撤销,不能据此否认双方股权转让的效力。
股权出资股权转让协议可以按照以下条款撰写: 1、转让双方的主要信息,如名称、住所等; 2、股权转让的份额; 3、转让价格,支付期限; 4、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主要包括: 1、股东与其他人之间转让的,条件为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订立书面转让协议、自愿等; 2、股东之间的转让的,条件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自愿等。
公司出问题股东是否有责任需要区分开来,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出现下列情况的,公司出问题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第一、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第二、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恶意
股东权的定义股东权指享有股东资格的主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而享有的权利,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主要指资产收益权,共益权主要包括选择管理者和参与决策等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下列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