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6种: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责令停产停业。 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5、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
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处罚权应由行政机关行使。 2、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行
在行政处罚中,受委托的组织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以及如果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有相应的条件。
我国主要有哪两类行政处罚的设定主体: 一、行政机关,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二、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一个非独立组织,它代表行政机关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或机关内部事务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合法的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受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其处罚的内容也合法、合理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下列内容:行政相对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履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等。
教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的种类如下: 1、申诫罚: (1)警告; (2)通报批评。 2、能力罚: (1)取消考试资格; (2)取消考试成绩; (3)停考或限考; (4)取消录取资格。 3、财产罚: (1)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 4、人身罚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包括: 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3、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都能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