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有: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 (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 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了国家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
广东省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为: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
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如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
辽宁省关于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行为人犯非法采矿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采矿罪既遂的定罪量刑规定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采矿罪的既遂标准: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应当认定为非法采矿罪既遂。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采矿罪的处罚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没有采矿许可证的人员开采矿产资源即构成本罪; 2、行为人在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又或者是吊销之后,仍然继续开采矿产资源; 3、行为人超越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 除此之外,行为人未按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