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1,若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2,其他租赁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则。 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租赁合同纠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管辖法院为准,约定管辖时不得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r“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但是加工承揽类合同以约定履行地为标准确定管辖,也就是说,约定履行地优先于实际履行地。
房屋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租赁房屋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该约定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是无效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确定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首先应确定地域管辖,即应当由何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再确定级别管辖,即哪个级别的法院对该纠纷案件有管辖权。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地域管辖问题,一般的民事案件中,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怎样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的,应当前往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合同纠纷的案件,都只能由这两个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