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共同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基层人民法院辖区的,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如债权人委托律师办理的,还需支付律师费,具体费用需要与律师面谈。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1、如果没有被告人身份信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调取。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有权管辖此类案件的法院只能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债务人的住 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债务人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可以。欠款有欠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权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其是否受理。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可以通过如下流程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提交相关材料; 2、法院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支付令的范围包括七点。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其他物的给付请求或者行为给付请求,不得适用督促程序; 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
申请支付令的范围包括七点。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其他物的给付请求或者行为给付请求,不得适用督促程序;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
没有借条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支付令: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不适用督促程序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除此以外,
债权人的审债务人破产的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租房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的;租赁当事人预期违约或者迟延履行的;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因不可抗力或者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有: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