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公证遗嘱相反的行为或者继续设立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遗嘱,撤销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
遗嘱被撤销后,遗嘱依法无效。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公证遗嘱可以撤销的。但必须是遗嘱人提供相关材料,亲自前往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撤销,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撤销,也可以再次向该公证机关提出,再立一个与原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新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能撤销,由遗嘱人自己撤销订立的遗嘱,根据《民法典》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公证遗嘱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
在我国撤销已经订立的遗嘱以及变更遗嘱的效力是该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经过公证的遗嘱在以下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遗嘱人
遗嘱公证可以撤销。有几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嘱为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几份内容冲突的遗嘱,以最终遗嘱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里所说的公证遗嘱不得撤销,指的是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里所说的公证遗嘱不得撤销,指的是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
遗嘱公证后能撤销,撤销公证遗嘱的,遗嘱人是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的。但是撤销公证遗嘱的,必须将新的遗嘱再进行公证,因为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再次办理公证遗嘱,来变更已公证过的遗嘱的效力。立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