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代持股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没有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违反国家的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合法有效的。其中可能导致不合法的协议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
实际出资人未与明显股东签订《股权持有协议》,或者因实际出资人不是工商登记的股东而存在合同无效风险的,他将无法根据“股权持有协议”向明显的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更不用说直接向公司主张投资收益或股息。明显股东未经授权转让股权的,因明显股东不是真正
股权代持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双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为隐名股东,名义股东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若想显名,需要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
股权代持协议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影响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提到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股权代持协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该协议实现隐名股东的投资目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禁止或
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或股东个人需求,代持股已经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但很多人对代持股的认识并不全面,经常有人向我咨询代持股协议是否具有效力的问题。 对于民商事合同,法律的约束相对较小,一般而言,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且
代持股协议如果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代持股协议是指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的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合同。该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代持股协议,如果是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出的,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则代持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不需要。在法律效力上讲,代持股份协议并未强制要求公证,但公证之后法律效力会更高。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者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也实践中较为普遍
在民商法律关系中,一般来说,只要协议与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并没有损害他人集体或者国家的利益,也没有违反国家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也是这样一种。只要代持股协议不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