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由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如果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后单位仍然不付的,能要求赔偿。赔偿数额是按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来计算的。
公司拖欠公司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标准: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仍逾期不付的,要按应付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原先拖欠的工资也要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