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交通事故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1、受害人因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已无法修复的
车辆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标准如下: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
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还有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且需要用单位盖章,以证明情况的真实性。收入证明中的具体内容就要有受害人在用人单位中工作的时间,还有相关的职务和上面提到的一年的月工资表。如果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处理交通事故误工损失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0岁以上的交通事故赔偿有误工费,前提是老年人仍然有工作。误工费应当根据其具体的收入以及误工时间进行计算。若是老人没有工作的,则侵权人不需要支付误工费。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赔偿时间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
因第三人的原因同时造成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不再发放;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重复性赔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自己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
交通事故的赔偿应当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确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