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最新司法解释修改了原年利率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通过《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若在借贷时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就不得再主张偿还利息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否则超出部分约定无效。年利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为: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借贷的当事人应当签订相应的借贷合同,合同中需要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借款人的基本数额等内容。
最高院关于信用卡诈骗的法律解释: 1、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以伪造、涂改、冒用信用卡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最新解释在《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作了规定,比如以下几点内容: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盗窃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会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如果盗窃数额到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犯罪分子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
司法解释:出现下面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在生产或投在生产的资金过少,导致不能返还集资款;2、肆意挥霍,导致不能返还集资款;3、携款逃匿;4、把集资款用在违法犯罪上;5、通过抽逃、转移或隐匿等手段,逃避返还资金;
诈骗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