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申请工伤鉴定完后: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做完工伤鉴定后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局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向工伤保险基金要求支付以下费用: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其他。
若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若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双方可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协商不成的,职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依仲裁结果主张用人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工伤鉴定完了的处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下降后,基本可以确定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建议职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待遇。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工伤鉴定后伤情加重处理方式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双方认为病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最后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
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