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强迫交易罪的特定经营活动是指相对于行为人和受害者而言的具体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强迫交易罪,有以下行为表现: 1、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2、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3、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4、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5、强买强卖商品的。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特征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
强迫交易的犯罪特征是: 1、强迫交易的一方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2、强迫交易情节严重的,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客体
刑法规定的强迫交易行为的具体表现有以下五种: 1、强买强卖商品。这里所说的商品,应当是指在市场上可以买卖的商品,包括伪劣产品,但不包括违禁品,如毒品、淫秽物品、枪支、弹药等。强买、强卖通常表现在,行为人以他人无法接受的超低价格强行购买他人的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包括: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刑事案件。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事案件。
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有如下的行为: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等。
符合下列要件的认定构成强迫交易罪: 1.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强迫交易罪有下列情形: 1、强买强卖商品;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3、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
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