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基层法院管辖、中级法院管辖、高级法院管辖、最高法院管辖。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上诉可以采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的。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用口头提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制成笔录,以固定或转呈其上诉意愿。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被告人在一审判决、裁定宣告或送达后,口头表示冤屈,而未明确表示上诉的
民事诉讼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
1、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出庭作证 2、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3、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4、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特定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
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如下: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
民事诉讼管辖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等。其中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管辖权的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
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 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的规定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