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的主要规定了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符合国家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而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质保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保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管理措施有:组建优秀的管理组织,聘请高品质的监理单位,引进优秀的施工企业等。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有: 1、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 2、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而制定的
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人、材料、机械的控制;控制施工环境与施工工序等。 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2.人、材料、机械的控制。 3.控制施工环境与施工工序。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2、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