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在景区受伤的索赔办法是,如果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当事人能向其索赔;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该伤害的,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当事人可向第三人索赔,也可要求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景区砸伤应向景区或者侵权人索赔。如果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当事人能向其索赔;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该伤害的,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当事人可向第三人索赔,也可要求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旅行社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
旅游景区有责任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如果景区没有尽相应义务造成游客受伤的,景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因工受伤也就是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
因工受伤也就是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
如果因工受伤,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无法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给职工发放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
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死亡的,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赔偿,丧葬补助等补偿,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支付。单位拒不一次性赔偿的,残疾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
景区出意外受害人应当请求责任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第一种情形,旅行社有责。有分析指出,针对游客在景区里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旅行社不能举证在进入景区前及带团过程中向游客进行过安全告知,有可能被法院判定存在责任,并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义务。此类情形,则保险公司应当通过旅行社责任保险进行理赔。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