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可以。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个人独资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合伙企业财产,清算后,应当对于债权债务进行清偿,清偿的顺序为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合伙企业所欠税款等,最后是合伙企业的债务,若是还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我国相关法律,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但是,如果有些作为出资的设备等实物有时对企业经营并不实际需要,也有的退伙人退伙就是急需撤回他投入企业的实物,那么对这类情
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的条件如下: 1、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3、有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 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等。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义务: 1、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公司法对红利分配流程的规定如下:1、依法交纳所得税;2、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超过5年补亏期);3、取法定公积金(一般按10%,且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股东分取红利的计算依据是其已经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
《公司法》并不规范合伙企业,一般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公司的,且其特征是: 1、变更较为灵活; 2、责任无限。即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3、财产共有、利益共享; 4、合伙公司的其他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两者的主要区别: (1)成立基础不
合伙企业清算后的财产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
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中的作用是: 1、保障债权的实现; 2、避免资金流失: 避免了资金的流失,维护了国家、银行的利益,并保证了资金融通的有效性; 3、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给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并使银行的贷款更
个人合伙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