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行为人滥用职权的,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法律特征是: 一、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客观方面是故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该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有序的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对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人的处罚为:行为人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滥用职权罪的处罚规定是:对行为人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失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滥用职权罪应这样量刑:行为人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 一、客观方面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二、滥用之职权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 三、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行为人主观持故意。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