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能够继承,只要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孙子女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孙子女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则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方式:一般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就合法有效,放弃继承权人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是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可以进行转继承的。转继承一般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适用法定继承的,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其中的兄弟姐妹指同父同母的、同父(母)异母(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
不是,转继承人是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继承。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能继承。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自然可以开始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按照遗言继承或许法定继承。遗产问题,有遗言的,遵从遗言;没有遗言的,由爱人、子女、父母继承。妻子、父母都是同一次第继承人,有相等的继承权。分配遗产时,同一次第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相等。
第二顺序继承人,指的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然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这里的“直系晚辈血亲”,显然不可能是作为同辈的兄弟姐妹或者作为长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代位继承并不适用第二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