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4
冒名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者无效合同。冒名顶替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冒名签订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属于无效合同。
可以。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满足下列要求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是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
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他人拒绝追认的,这时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被欺骗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冒用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且,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通过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这时候行为人还需要承担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其民事责任均需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 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
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义务,而是由总公司享有和承担。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但分公司又不同于总公司的部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
冒名合同涉嫌合同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冒名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者无效合同。冒名顶替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冒名签订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属于无效合同。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
公司因故未成立的,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而发生的债务应当由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可以根据其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冒用他人存折取款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