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土地使用税退税的情况有: 1、减免退税,根据省税政处发布的减免汇编退税; 2、误收退税,土地认定面积有误或者认定开始征收时间有误造成多征税款退税; 3、结算退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内已全额缴纳全年额度,在清算过程中可以退税; 4、非正常退税
减免土地使用税的范围是: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缴;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缴;市政公共用地免缴;农林牧渔生产用地免缴;废弃土地免缴;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免缴。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有: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 一、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二、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三、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物出售、转让、转租,以租赁设备设定担保或投
土地使用证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土地转让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土地证、原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评估报告、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土地增值税与营业税证明等。
出租方缴纳。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向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租借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使用并交付租金的行为。 我国土地租赁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者即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称之为国有土地租赁或土地年租制。
土地使用证永久的都包括: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用地); 2、集体所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只限于国有农用地、划拨土地)。
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有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解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所制定的税收管理条例,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的税收。
债权融资的方式分为以下五种: 1、银行贷款融资; 2、企业债券融资,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租赁。融资租赁可以分为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 4、信用担保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