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
按照法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属于侵犯财产罪范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有下列情况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
在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故意损害财物罪,在刑法中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采用非法手段损坏或者毁灭他人财物,金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事案件立案的有关规定,行为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立案并追诉其有关刑事责任:1、造成他人财物损失金
故意毁坏文物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争取缓刑有两种情况:1、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这些弱势群体,只要符合条件,就必须判缓刑;2、如果有以下情形,那么可以判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对于累犯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