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继子女是未成年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如果父母没有抚养子女,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并且,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样地,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
继父母与其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对于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因为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要承担抚养继子女的责任。
一般来说,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应承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 1、在经济方面,继母是否承担抚养费; 2、继母和继子是否长期住在一起; 3、在一起生活时,继子是未成年人或成年人,但不能独立生活。 但是,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未经继母抚
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要分为两种情况: 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
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的,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要承担抚养义务。但如果生父和继母或继父和生母离婚时,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则双方的拟制血亲关系解除,不再有抚养义务。生父或者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已经独立生活,或者完全由
继父母对继子女是有抚养教育义务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继子可能有义务扶养继父。当继子与继父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成年后的继子对继父会有扶养的义务。
继父对继子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
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
继父母不是必须要抚养继子女。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