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行为人改变资金用途的,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改变公款的资金用途,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可构成该罪。
挪用公款6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
挪用公款20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对该罪的处罚规定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挪用公款6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
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仅为一万元的,一般不构成犯罪,因此不会被判处刑罚。仅挪用公款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是
这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可以转变为贪污。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
有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理。
挪用公款80万自首:挪用公款侵犯的是国家财产的使用权,贪污侵犯的是所有权,两者不能混同。挪用8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如果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体判多少年要结合案件情节、挪用公款的用途、认罪态度等很多因素确定。
私企挪用公款十万元一般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