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3
下列工伤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劳动者依法与单位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获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 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
员工工伤,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以下这些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只要是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2、如果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保,则社保和用人单位都应当分别支付相关待遇;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则由用人单位负责全部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赔偿外,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
工伤赔偿以后,用人单位还是需要赔偿部分项目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付,具体如下: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用人单位为分散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风险已为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赔付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的损失,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其他民事赔偿责任,此时工伤保险待遇与其他民事赔偿不能重复主张。
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没有追偿权。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拒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后可以向其追偿;或者第三人造成职工工伤的,社保经办机构在依法先行支付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并没有规定单位的追偿权。
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仅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费用。工伤保险赔偿外,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
工伤赔偿以后用人单位还要赔下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职工与单位解约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因用人单位搬迁导致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若属于违法辞退,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作为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单位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