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可以。 1、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种连续继承形式。 2、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声明,继承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3、如果继承人没有表示
不可以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不是一定要在场。不需要子女都去公证处签名同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如果是公证遗嘱,公证处需要向其他子女(非遗嘱受益人)核实是否有其他的公证遗嘱,如果是手写遗嘱,公证处要向全部子女确认是否大家认可这份遗嘱。
不可以。 1、遗产继承公证必须是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办理。 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办理遗产公证时不是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到场的,但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需要全部到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跟遗产相关的产权归属证明和公证机构让提供的其他材料。
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公婆遗产,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一般而言,如果丧偶儿媳向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就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如果公婆留
能。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死亡,其合法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该死亡股东的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死亡,其股权会因继承转移给合法继承人,其他股东此时可以根据《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决议解散公
公租房不可以继承,但是公租房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租房的承租人死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是可以依法向同住人或者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是公房承租权的继承。根据2021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不是必须公证。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 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弃继
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公婆遗产,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一般而言,如果丧偶儿媳向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就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如果公婆留
公租房子女不能继承。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是政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
转继承能继承全部。转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