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公司解散土地应当依法制定清算方案进行清算,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结束注销法人登记,剩余土地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
清算无法进行时,应当向受理特别清算申请的法院提交无法进行清算的报告。法院经审查属实的,裁定终止特别清算程序。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公司,债权人可以提出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的主张,公司股东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对于人格混同的公司,债权人可以将他们视为同一
公司解散后,房屋属于公司所有的,房屋属于公司的财产,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清偿后有剩余财产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时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或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公司恶意罚款处理方式如下: 1、劳动者可以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 2、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返还恶意罚款所罚的钱; 3、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冲裁追究用人单位民事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恶意罚款的行为,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或者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首先要收集公司恶意罚款的证据,证据充足的,你可以向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清算,并依法注销。《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公司解散后劳动合同就会终止,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补偿金额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决定,工作得越久,补偿金越多。不满半年的,也有半个月补偿金。
公司解散之后,应该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用公司的所有财产偿还债务。一般情形下公司的财产不能清偿完债务的,股东不用负偿还责任,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但是如果股东如果有侵害公司的行为导致公司资不抵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清算,并注销。公司因法定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前的资产应当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之后缴纳税款。若还有剩余资产的,可以分配给股东。分配方式由公司章程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