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军人结婚应当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我国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3、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
跨省的婚姻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前往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涉外婚姻登记步骤如下: (一)申请。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三)登记。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及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认证流程:该国国际公证人公证,外交部认证,大使馆认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
办理婚姻登记的手续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
涉外婚姻登记按入系程序办理: 1、要求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 3、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无效婚姻不能登记。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办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证或者无婚姻登记证的,应当亲自到场; 2、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3、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的当事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的,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离
办理婚姻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
男女双方办婚姻登记的地点一般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若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