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合同可撤销,基于欺诈实施的合同可撤销,基于胁迫实施的合同可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可撤销。
赠与合同公证后不可以随意撤销,但是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经过公证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除非有证据证实,赠与人在赠与之后生活上或经济上发生重大变化,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等情形,法院在判决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形酌情考量。
经过公证的合同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但是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合同撤销并不需要签订撤销合同。而是必须以诉讼的方式撤销合同,即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撤销权。 比如,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提起诉讼时,如果行为为债务人的单独行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如果行为为双方行为,则应以债务人与相对人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应当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行使。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如果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是能被撤销的,具体事由是: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事由等。
撤销保险合同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取消购买该保单,等到保险公司同意后即可撤销。但是,退回费用情况,具体如下: 1、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理应将投保人缴纳的所有费用退还,投保人不会产生经济损失。 2
保险合同属于受《民法典》规定约束的合同的一种,所以,若签署保险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使用欺诈手段或实施欺诈行为、以胁迫手段或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此时,保险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只要是以下情形就可以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解除的合同不能撤销的。因为合同解除后,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而撤销合同仅针对尚在生效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未终止。
赠与合同出现法定可撤销事由的能撤销。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受赠人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