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有分主犯从犯的。检察院在提起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能够区分主、从犯的,或者有其他量刑事实情节的,一般会在起诉书末尾提出。但并非所有共同犯罪都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如果确实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公诉人未划分的,当事人或其律师可提出辩护意见。
法院判决的处罚结果不一定会比检察院的起诉请求轻,需要以犯罪分子所作出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形和危害后果来决定。根据《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
检察院有三种不起诉方式,分别是: 1、法定不起诉。除“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其他都可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
存疑不起诉的条件: 1、作为案件定罪的证据本身存在一定的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少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 3、收集到的证据之间相互存在矛盾,并且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同时也无法进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有: 1、逮捕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的案件,应当有明确的犯罪事实,有充分的证据,并写出起诉意见,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条件为: 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3、年满七十五周岁
人民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犯罪嫌疑人
法院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对于抗诉的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即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
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有时效限制的,过了时效是不能再提出抗诉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检察院到法院自诉没有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自诉案件一般从立案到受理不超过七天; (2)如果不予立案的,可以要求法院出不予立案裁定书,向上一级法院要求立案。 提起自诉的条件有以下: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
刑事案件从检察院移交到法院一般需要一个月。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是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需要十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则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有以下六点: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