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
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办案机关“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或具有预备、中止、未遂、自首、立功、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等法定从轻、减轻或
犯罪分子若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执行。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下列条件符合取保候审要求: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属于严重患病、生活无法自理的人以及哺乳期妇女,取保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未结案,但有必要取保候审
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
刑事拘留后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当中,公、检、法三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保证犯罪分子、被告人能够不逃避相关刑事责任或者妨碍侦查、起诉等相关诉讼活动,并且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被逮捕、拘留,侦查机关在侦查案件时不能够随时讯问其有关情况,需要将其传唤至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讯问的主要内容为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保释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留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自己、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拘留期满,案
检察院取保候审说明暂时不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或者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因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最终确定有没有罪,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强制措施,适用于被告人确实无法继续被关押于看守所或者羁押期届满的情况。与刑事拘留、逮捕相比,取保候审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采取取保候审不能导致引发社会危险,因此能够取得取保候审的人通常罪行较轻,判罚不会太重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办理取保候审后法院认为有罪的,自然会判处实刑。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