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
诉讼费先由原告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知,一般诉讼费先由原告交,如果被告败诉,且法院支持了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诉讼费,被告需要到法院交诉讼费,或者和法院协商,直接将诉讼费支付给原告。如果法院没有开庭,还未审理案件,被告不需要交诉
原告败诉,不一定要承担被告的律师费,除非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律师费。
借了网贷而被骗的人也是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具体如何还款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还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具体如下:
借条担保期限已过,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借条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
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如果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原告律师费一般是不可以由被告承担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去分配,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至于律师费,有约定可以从约定,若无约定谁请律师谁付费。其中,知识产权类案件败诉方承担所有费用。
担保人被债务人欺骗是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被担保人(债务人)诱骗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不影响担保责任的承担;只要债权人没有诈骗担保人,担保人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另外,对于债务人的欺骗行为,除向债务人追偿所因担保而实际承担的责任外,还可以向债务人要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担保合同存在以下情形时,担保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 2、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更改主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 4、债权人转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用负刑事责任。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诬告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诬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诬告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