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8
我国刑法对玩忽职守罪的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犯本罪的,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那么罪犯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罪的,那么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
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导致1
玩忽职守罪表现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辩护有法律条文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
玩忽职守罪的主要特征为: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玩忽职守的行为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且能够履行职责,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至于导致严重后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责过程中,违反职责要求,擅自离开职责所要求的岗位,以致没有履行其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尽心、不得力、不
玩忽职守罪的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
玩忽职守罪表现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具体包括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案件,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案件,构成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