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
死刑缓刑条件是: 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
减刑是在原判刑期的基础上对犯罪分子适当减轻刑罚。如果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并接受教育改造,经确认有悔改表现的可以申请减刑。如果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例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可以适当减轻原判刑罚。但是减刑的前提条件是只能对
减刑的条件有: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减刑限度是指犯罪分子减刑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少于13年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
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
死缓减刑程序如下: 1、对受刑的人考察; 2、提出减刑建议书,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后,如果认为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3、依法裁量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触犯刑法,经过法定审判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死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死刑,以观察其后续悔过情况、具体表现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死刑的一种刑罚。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具体规定包括: 1、适用对象:被判处死刑但并
死缓限制减刑的条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