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犯罪分子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规定是:保证人应当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的义务。被保证人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
取保候审保证人: 1、与本案无牵连。这是指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以防止保证人串供、隐匿和伪造证据,或者实施其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这是指保证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且对
关于取保候审条件的最新规定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其他条件。
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其他条件。
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规定,具体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
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时,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数额所应当依据的具体规定包括: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的规定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之时,凭借解除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主要是没有违反以下规定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规定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