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利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手段非法集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
非法集资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并不一定,要视具体情况,一般来说相关的人员都是会受到处罚的,非法集资员工的性质的判断,出于刑法理论“帮助犯”的考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如果这个属于单位犯罪,还是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即使离职了,但他之前所做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如果你朋友已经被通缉,有可能他属于直接责任人员肯定要先去自首,否则只会从重处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
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分子是有死缓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集资诈骗罪惩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资诈骗罪是有死缓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集资诈骗罪包含的诈骗行为如下: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集资诈骗罪的类型包括: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的;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的; 3、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
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诈骗罪的对象是针对某一特定
集资诈骗罪特点: 1、诈骗手段特殊。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手段是指行为人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以虚假证明文件为诱饵骗取集资的手段。 2、行为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
集资诈骗罪主要情形如下: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