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1、关于遗产范围,若存在共有情形的,应当先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割出相应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纳入遗产范围; 2、关于遗产继承顺序,一般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3、其他方式。
房屋继承的确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屋遗嘱继承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遗嘱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2、立遗嘱的理由;3、立遗嘱人所立全部财产的名称、数额和所在地;4、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5、遗嘱的份数;6、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7、立遗嘱人、见证人和代理人的签名和盖章;8、标
没有遗嘱继承房屋的方式如下: 1、协商继承。也就是说,如果所有继承人都能达成房地产分配协议,可以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房地产分配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必要材料,向房屋管理局申请房屋转让; 2、公证继承。也就
遗嘱可以确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
拆迁房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继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权利人不知道自己权利遭受侵害的,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遗嘱继承的房屋应该这样公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确定继承人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前两项的,按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
遗产继承人的确定,分3种情况来处理。分别是:1、遗产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确认。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继承人一般是被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人为受遗赠人;3、如果有遗嘱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