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
下列情况应当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二、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 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
有下列情况的,公司解散要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 3、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
公司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只要股东如实出资,便享有股东权利,股东退股便必须是自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一个法人,有财产权,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所有责任。
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会被强制解散: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下列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3、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4、申请股东单独或
出现下列情形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况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均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存在以下情况时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1、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法定情况下才能申请法院解散公司。其余情况下只能通过股东大会特别表决做出解散决议才能解散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