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同,权利是可以被放弃的,因此继承权可以被继承人放弃。 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是有权放弃继承的,遗赠同样也可以放弃。
放弃继承权后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
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之后,就不享有代位继承权了。因为继承人对于继承权的放弃也包括代位继承权,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因此对于此种情形的具体认定,即继承人先
财产继承人不可以放弃部分继承权。我国法律并未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部分继承权。而一般情况下,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故可判断,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放弃部分继承权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但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
继承人能放弃继承遗产。法律规定,要放弃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行为。只要其在作出放弃继承行为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放弃继承的行为不会影响到其他继承人的合法利益,放弃继承是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其放
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是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遗产继承权一般是不可以再次继承的,但如果放弃遗产继承权后出现反悔的,可以在遗产继承事实发生之前提出,如果已经发生了继承的事实的,则不可以再次获得遗产的继承处理。
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能反悔,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且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在书面表示到达其他继承人之前,可以予以反悔,若到达其他继承人的,泛起行为生效,继承人无法反悔。
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能恢复。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在诉讼进行中或者遗产处理前,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支持其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主张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反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