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未约定利息,还款时债权人讨要只需偿还本金。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如借款合同双方为自然人的,如双方未就借款利息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则默认为无利息。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进而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因此,面对此类现象,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借贷合同若无约定利息的,将视为无需支付利息,也就是说债务人只需在约定时间内向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不用给利息。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间借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就合法,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双方没有约定还款利息的,视为无息借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还款期限内的利息的,法院不予以支持。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借款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确定的本金和约定的利率,按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