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如果是违约终止,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承包合同没有承包期限有效,没有约定承包期限或承包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承包期限。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没有签订合同,导致包工工程纠纷。可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检查机构申请调解,如果对调解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等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建设工期;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双方主体一般为一般主体,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特殊主体; 2、合同的适用对象不同。建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定作物; 3、合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
工程承包应承担以下责任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
装修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不在承揽合同的范畴之内。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大型项目,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为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承揽合同。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身份信息、项目名称; 2、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等; 3、合同当事人基本的权利义务; 4、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违约金可以写明约定的数额或比例,当事人也可以综合实际损失情况确定;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只要是一般纳税人,总价款都是不含税的,除非说明是含税总价款的,才是含税的。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