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环境污染现在一般分为三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固体废弃物造成的污染。大气污染主要是各类排放的废气造成的污染,比如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其它燃烧造成的有毒气体,和生物排放的废气。水体污染主要是各类工业生产产生的废水污染。固废可以产生大量无法处理
环境污染的第一责任人肯定是事故企业的法人,法人都是承担起环境污染事故的最主要的负责人。其次是直接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车间主管、行政主管、污水站主管、治污设施操作工等等。
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的作用是: 1、完善环保措施; 2、分散企业风险; 3、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4、有利于迅速地使受害人得到经济补偿,有效地保护受害者。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
环境污染损害的定义为:由于人的活动而引起的,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的不良变化;从而影响人类以及其他动植物健康的一种损害。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 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是由侵权人承担举证的责任,但并未完全免除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根据现有规定,污染受害人仍然必须就以下事项举证: 1、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因此承受了直接损失。 2、存在污染损害行为,而且该污染损害行为是其指控的加害人实
污染环境罪的含义是: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受污染行为与己方无关,如果不能证明的,则要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倒置虽然规定了是污染企业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但是并非意外着原告自己不用承担任何举
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当事人责任判定不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是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