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还用抚养子女,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为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的无效而消除,而且婚姻无效,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仍然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确实不可以上诉。被确认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确认婚姻无效普通程序: 1、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1)询问证人,或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2)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3)宣读勘验笔录。 2、法庭辩论。 3、法院出具判决。 4、对判决不服的
确认婚姻无效普通程序如下: 1、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1)询问证人,或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2)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3)宣读勘验笔录。 2、法庭辩论。 3、法院出具判决。 4、对判决不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等
婚姻被确认无效不可以上诉。婚姻无效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夫妻一方死亡还能申请确定他们婚姻无效,如果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法人情形,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法律规定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同时具备已办理结婚登记和具有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两个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认定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确认婚姻无效适用诉讼程序,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
这样认定无效婚姻: 1、若为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在这三种情况下无效。无效或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