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不可以上诉。宣告婚姻无效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确认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是指法律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包婚的婚姻关系。
婚姻无效的原因有:重婚;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缘结婚;患有婚前不婚、婚后还没有治愈的疾病的。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未到法定婚龄结婚,解除关系时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的话,一般不会被判决婚姻无效。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处理无效婚姻的方法如下: 1、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而婚姻关系自始无效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进行认定,法院在审理无效婚姻案件之时,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会分别制作裁判文书。另外申请认定婚姻无效,需由利害关系人作为申请人,
婚姻关系无效需要法院认定。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我国将主张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的主体限定在了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中,一般应根据婚姻无效的具体原因来确定: (一)因重婚而请求婚姻无效时,请求权人应为重婚关系的当事人、重婚关系当事人的合法配偶、利害关系人或检察机关等; (二)因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确认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是指法律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包婚的婚姻关系。
如下相关人员可以请求确认无效婚姻: (一)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可以重婚为由,主张撤销婚姻; (二)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可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主张撤销;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撤销婚姻。
可以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是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着婚姻无效的证据以及诉讼所需的其他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让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确有无效情形的,依法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