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 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都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
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借条可以算债务转移,在经出借人同意,将借条交给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同意为借款人还款的情况下。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后,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债权人不可以自己修改借条,当事人要修改借条应当经过对方的同意,否则该修改行为是无效的,当事人之间签订借条,应当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等内容。
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不可以重新申报,但是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补充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要求债权人对补充申报不存在主观过错; (2)补充申报的债权必须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而清算程序不等人; (3)补充申报的债权即使成立
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并且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下列债权可以进行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以及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等。
不能,单方面修改行为是无效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得到债务人同意就可以修改借条,没有协商私自修改不具有法律效力。借条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由借款人(即债务人)向出借人(即债权人)出具,并由债权人持有,债务人无法修改借条。
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
债权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为: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且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在企业破产申报债权中,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不可以重新申报,但是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