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失踪宣告可以撤销。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宣告,至于申请人可以是被宣告失踪的当事人,也可以是相关利害关系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失踪宣告可以撤销。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宣告,至于申请人可以是被宣告失踪的当事人,也可以是相关利害关系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丈夫去世对婆婆的遗产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继承的。如果配偶父母订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宣告失踪是否可以再婚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要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被宣告失踪,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2、只有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向法院提出离婚而且被判决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被解除;3、如果
去世子女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去世子女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宣告失踪: (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
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如果父母留下有效遗嘱,或者一份协议,指定自己的遗产由女儿以外的其他人继承,那么父母的遗产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处理,女儿不能在继承。如果父母没有留
失踪人员长期处于失踪状态并不能说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可以自动解除,只有当事人宣告或者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认证失踪人员的属实性确立失踪后当事人才可被宣判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才可以选择与失踪人离婚或者再结婚等其他选择。
丈夫去世妹妹可以继承遗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以下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
大哥去世,只有当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没有的时候,兄弟姐妹才有资格继承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