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 (1)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单独的合同; (2)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所附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
附义务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虽然根据合同的约定,受赠人也负担一定的义务,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物所付的代价或附随的义务,不是其取得赠与财产所付的报酬或对价,所以不能因为赠与附义务而否认赠与合同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 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
是单务合同。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是单务合同。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不是双务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
解除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条件如下: 1、该合同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该合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 3、该合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受赠人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履
有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赠与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谓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
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是: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律效力是: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