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7
聚众斗殴中持有机械问题的认定:首先,机械必须是人工设备,其次,本法中的机械必须是杀伤性的。机械必须是工具性的,即持有该物品的人必须有在聚众斗殴中使用该物品的目的。当然,使用该物品的目的不必局限于准备阶段,而是犯罪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即使在斗殴
聚众斗殴部分人持械,即参与斗殴的人员中,不是全部的人都持械,只是其中部分人有持械行为,关于持械的具体认定标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持械的认定,一般有:第一,为斗殴而携带器械的不论是否使用均应界定为'持械'。第二,在斗殴
具体的量刑不同。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持械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上关于“持有”型犯罪,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将“持有”作为定罪情节,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另一种就是将“持有”作为量刑情节,如聚众斗殴罪,持械是聚众斗殴的一种量刑情节,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处刑。但在司法
持械聚众斗殴的是聚众斗殴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使用器械或者为斗殴携带器械但实际未使用的情形。 (1)“械”指各种枪支、刀具、棍棒、砖块等足以致人伤亡有杀伤力的器物。 (2)“持”包括
关于“持械聚众斗殴的”认定1、“械”是指各种枪支、治安管制器具、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工具。对于持砖块、酒瓶类一般工具进行斗殴的,要结合所持一般工具在斗殴中的使用情况及造成的后果等情节,认定是否为“械”
聚众斗殴罪机械的认定:聚众斗殴过程中使用杀伤性器械,无论是一方携带到现场还是在现场临时取得,均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机械。构成集体斗殴的,对主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聚众持械斗殴的认定,应当首先满足“聚众”、“持”以及“械”这三个方面的规定: 1、参与人数达到3人以上,斗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达到三人以上即可; 2、“持”是指一种事实上的状态,即使未使用,携带等行为也可以构成“持”的状态; 3、“械”是
犯罪分子因持械聚众斗殴被判刑,只要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法院在宣判处罚的同时也可以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犯罪分子中不满18周岁的、正处于怀孕期的妇女或者已满75周岁的老人,应该宣告缓刑;针对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为:1、客体:社会公共秩序;2、主体:自然人;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4、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故意的主观心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聚众斗殴罪只惩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或者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