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撤销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合同成立。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权利人不得依据单方通知而行使。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指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之一。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民事行为的重大误解; 2、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订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法定撤销情形,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的。
不得假释的情形: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是相对无效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因胁迫结婚的、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结婚的、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结婚的。且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的婚姻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欺诈他人订立的合同; 4、胁迫他人订立的合同; 5、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